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联系杜老师,联系方式13882134603。
上一条: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给予曾长翠、马贵珍退学处理的公示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学校官方微信
学校官方微博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01831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5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