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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地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各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5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方向)中开设的公共基础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专业核心课,均纳入本次制(修)订范畴。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1.研读《课程标准制(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依据课程标准模板(附件2)进行编制,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须与202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调研、编制、审核本部门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明确每门课程的编写团队。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316日(星期一)前完成课程标准初稿的编制,以部门为单位,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305室,电子版按教学单位名称+2026年课程标准编制材料命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内含各专业Word版课程标准汇编、签字盖章PDF版《课程标准制(修)订审核意见表》(附件3)发教务处邮箱:chuanyijwc@163.com待教务处初审反馈修改意见后,各单位开展进一步论证,完善课程标准文本。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老师、卢老师,028-61718021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制(修)订指导意见

      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参考模板)

      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制(修)订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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