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女,学号20231251,系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2023级环境艺术设计2班学生。自2024年11月12日起至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不假离校。根据《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经艺术设计系多次联系你,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均未返校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经艺术设计系2025年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
公示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与艺术设计系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617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