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文艺、社科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艺术教育理论与艺术职业教育办学治校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艺术教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内容

年度项目按《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进行申报,“指南”含具体选题和方向性选题(带*号)两类,指南中的“综合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列为重点课题。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选择指南选题进行申报。具体选题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可对选题作适当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选题核心内容;方向性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所有涉及艺术学科教育教学内容的皆在指南的“三、教育学”中选择。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学会全体会员单位。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不能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3.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亦不能作为参与人申报。

5.主持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学研究项目但已撤题且尚在限制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由会员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2.为确保申报质量,项目需经会员单位初评筛选方可上报,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0项。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630

4.申报材料:申报表word版)、活页(word版)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cykyczgb@163.com. 纸质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五、结题要求

1.年度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2年,研究时间从学会立项文件发文之日起算起。

2.项目成果原则上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公开发表(不含增刊),如以单篇论文结题,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千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同行业单位或上级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公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原则上需出版,出版确有难度的,提请结题时须同时提交三位非项目承担单位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或被采纳应用时,须首要标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4.结题论文(含自抄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20%(含20%)。情节严重者,将作撤题处理,并取消以后2年内学会项目申报资格。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内容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工作单位及姓名(含项目组成员)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否则按申报无效处理,不进入评审。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附件:1.2024年度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指南

2.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报表

3.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 学院微信公众号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01831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5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