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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3 来源:  浏览次数:

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科研队伍梯队建设,提升教职工科研水平,推动学院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围绕职业教育发展需求,鼓励广大教师聚焦艺术创作、文化传承创新等关键领域,开展具有前瞻性、应用性和创新性的研究,通过项目申报与实施,激发科研活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科研创新团队,推动学院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自身专业或研究领域发挥学院艺术教育特色,着力研究艺术、人文相关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创业教育、人文艺术研究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科研项目研究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和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艺术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三、研究内容

凡属艺术、人文教育领域相关研究与实践的皆可申请立项,具体包括:坚持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密切跟踪国内外艺术学相关的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等。可参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

此次院级年度项目申报围绕学院“十四五”规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及“双高”建设等中心工作设置了重点项目指南,附件指南中凡标记了号的皆为重点项目指南,可参照申报。

四、研究期限

院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年。不能按时接受中期检查或结项,又不提交情况说明或延期申请报告者,取消立项并终止研究经费。

五、申报原则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应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专长专业优势和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

六、申报条件

(一)凡是在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均可申请立项。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1项;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及科研实际工作,具备项目研究业务水平及研究能力,有实际工作积累和经验,有基本的研究工作条件和时间保证。项目组成员应承担实质性工作,严禁挂名,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四)在研的院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

(五)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七、具体程序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所报项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将申报的各类项目按推荐顺序排序汇总。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邮件命名“部门名称+申报者姓名+项目名称”),由各部门(单位)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学院科研处。不接收申请人个人报送的材料。

(三)科研处汇总初审。学院科研处对各部门(单位)所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专家组评审立项。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正式确定为2025年度院级科研项目

院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种类别,项目最终立项类别以学校评审认定的结果为准。

、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本部门人员的项目申报书和推荐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报学院科研处,同时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4月30日前,科研处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审查。

(三5月31日前,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正式立项项目。

、项目管理

(一)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要认真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督促,学院也将组织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将撤消立项资格。

(二)立项项目研究完成后,都须撰写研究报告,提供结题所需的佐证材料,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科研处结项验收。

)院级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为学院科研处(行政楼502),联系人:邵阳阳,邮箱:cykyczgb@163.com,电话:61718208

注:本通知与附件同时上传至学院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以及“川艺职院”“川艺诊改工作”“川艺科研课题群QQ群共享中,请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附件

1.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

3.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


  • 附件【附件2、附件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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