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小音乐厅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音乐厅管理,加强对公共财务和教学设备的爱护,确保设备完好,保障实践排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音乐系排演厅管理办法。
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到小音乐厅练习、演出。
二、教师授课、学生练习,均需签字进入小音乐厅,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调配,方能使用。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排演厅练习。
三、对钢琴、琴櫈、桌椅、音响等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挪用,不可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使用完毕后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饮料、水杯等不能放在钢琴上,以防止意外发生损坏钢琴。
四、 严禁吸烟、乱写、乱画、乱刻,注意小音乐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物杂物。要精心使用和爱护钢琴及音响设备,保持完好。故意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小音乐厅是进行专业大课、公开课、舞台艺术实践课教学和学生实践的专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小音乐厅设备设施教授私人学生。
六、非本系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小音乐厅,需要使用者,请与音乐系琴房管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七、离开小音乐厅时关闭音响设备,关闭窗户,熄灯锁门,保持整洁,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