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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实训基地操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5-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音乐表演专业实训基地操作规范

小音乐厅操作规范:教师使用实践排演厅必须递交申请,由系上统一安排使用时间并记录。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排演厅。

电子音乐制作实训室操作规范:按照课程时间安排,由管理员负责使用管理。

录音棚操作规范:教师使用录音棚必须递交申请,由系上统一安排使用时间并记录。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录音棚。

琴房操作规范:教师由系部统一分配指定琴房教学,学生使用琴房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所有琴房使用必需登记。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61718155      电子信箱:cydzb1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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