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实训基地操作规范
小音乐厅操作规范:教师使用实践排演厅必须递交申请,由系上统一安排使用时间并记录。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排演厅。
电子音乐制作实训室操作规范:按照课程时间安排,由管理员负责使用管理。
录音棚操作规范:教师使用录音棚必须递交申请,由系上统一安排使用时间并记录。学生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录音棚。
琴房操作规范:教师由系部统一分配指定琴房教学,学生使用琴房由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所有琴房使用必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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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音乐系小音乐厅管理制度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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