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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录音棚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音乐系录音棚管理制度

为加强音乐系录音棚的管理,加强对公共财务和教学设备的爱护,确保设备完好,保障实践排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音乐系录音棚管理办法。

一、使用录音棚需与音乐系实训基地、实训室管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录音棚主要用于教学实践,原则上不提供私人使用。

三、对录音设备、电脑、话筒、话筒架、耳机、桌椅等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挪用。

四、 严禁吸烟、乱写、乱画、乱刻,注意录音棚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物杂物。要精心使用和爱护录音设备,保持完好。故意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录音棚是进行录音的专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利用学院设备设施教授私人学生。

六、非本系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录音棚,需要使用者,请与音乐系实训基地、实训室管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七、离开录音棚时关闭各种设备,关闭窗户,熄灯锁门,保持整洁,确保安全。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61718155      电子信箱:cydzb1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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