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学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期末将面向全院教师开展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开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原则上应在期末教研活动时,组织系部相关人员对本部门教师开展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所有专、兼职教师。
三、评价周期
每学期开展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四、评价内容及指标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系部评价四个部分(具体评价内容及指标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按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 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开展系部评价分数填写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表》于1月7日下午16时前,将填写无误的统计表发送至cyzgb@163.com,同时将签章后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5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田甜
联系电话:028-61718021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 师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各系部)
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 则(试行)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教务处(质管办)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