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舞台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现面向社会受理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
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资助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性和艺术价值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二、资助类型与范围
资助类型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以及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涵盖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
等多种艺术形式。
三、申请额度
根据项目类型,资助资金的额度有明确标准,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最高资助额度可达400万元,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机关法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登记注册、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等条件,且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五、申报数量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申报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至6月15日截止,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于2025年6月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cykycz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需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管理中心将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八、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有)、授权申报协议书(如有)、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九、监督验收
资助项目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管理中心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处联系。
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8.html
科研与发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