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美术创作繁荣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现面向社会受理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资助具有时代意义和历史、文化、学术价值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资助类型与范围
资助类型包括组织创作项目和个人创作项目。涵盖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书法、篆刻等作品创作。
三、申请额度
组织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机关法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登记注册、稳定的创作团队等条件,且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个人申报者需符合户籍要求,
并提供相关推荐意见。
五、申报数量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个人创作项目限申报1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至6月15日截止,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于2025年6月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cykycz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需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管理中心将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八、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创作工作方案、创作团队成员艺术简介及创作协议、创作作品构思草图或照片等,具体要求
详见申报指南。
九、监督验收
组织创作项目应于2027年10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个人创作项目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管理中心将对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9.html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