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制度
根据学院对于教学和教师的要求,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尽快达到教育工作能力要求,保证教学质量,也让教师对本系的各专业和各课程有更深入的了解,促进设计系更好地发展,现制定艺术设计系教师听课制度如下:
一、 讲课要求
1、新进教师每月进行两次公开课,以一节课(45分钟)为单位;
2、在职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公开课;
3、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每学期进行两次示范课;
4、讲课时需准备:教学任务书、授课计划、教案;
二、听课要求
1、新进教师每周听一次课,在本人上课时间外听课;
2、在职教师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8节,教龄5年以下的青年教师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课时;
3、每次听课需填写《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听课表》和《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听课记录本》(并于听课当天将《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听课表》教回107办公室);
三、组织方式
1、系部领导监督执行;
2、各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进行讲课和听课任务;
3、各教研室各专业分组进行:
第一组:造型基础;
第二组:室内设计;
第三组:景观设计、雕塑;
第四组:建筑装饰、广告与会展;
第五组:视觉传达、数码媒体、产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