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促进教学研究,提升教学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学院决定启动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解决教育教学和艺术学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培育省级和国家级研究项目及标志性研究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学院教育实际,发挥学院艺术教育特色,着力研究新常态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突出“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努力推进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综合改革、课程思政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创业教育、艺术学研究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科研项目研究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和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三、研究内容

凡属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均可申请立项,具体包括: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测评及评估,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可参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

凡属艺术学领域相关研究与实践的亦可申请立项,具体包括:坚持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密切跟踪国内外艺术学相关的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等。可参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度艺术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也可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

此次院级年度项目申报特围绕学院“十四五”规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及“双高”建设等中心工作,设置了重点项目指南,附件指南中凡标记了“号的皆为重点项目指南,可参照申报。

四、研究期限

院级教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年。不能按时接受中期检查或结项,又不提交情况说明或延期申请报告者,取消立项并终止研究经费。

五、申报原则

申报人员要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原则上按照以下分工定位申报:

(一)学校管理层面或职能部门:立项定位在学校运行机制、学校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

(二)系部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团队:立项定位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团队培育及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用”合作运行模式研究等方面。

(三)教师:立项主要定位在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课程资源建设研究等方面。

(四)艺术学领域的研究不作分工定位申报要求。

六、申报条件

(一)凡是在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均可申请立项。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职称限制;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研究项目,同时可以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但只能参与1项;参与人同年度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超过5 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及科研实际工作,具备项目研究所需要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和经验,有基本的研究工作条件和时间保证。项目组成员应承担实质性工作,严禁挂名,项目立项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四)为了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1个项目,不允许同时承担2个或2个以上项目。目前仍在研的院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

(五)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七、具体程序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二)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所报项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将申报的各类项目按推荐顺序排序汇总。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邮件命名“部门名称+申报者姓名+项目名称”),由各部门(单位)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学院科研处。不接收申请人个人报送的材料。

(三)科研处汇总初审。学院科研处对各部门(单位)所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专家组评审立项。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正式确定为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

院级教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种类别,项目最终立项类别以学校评审认定的结果为准。

八、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本部门人员的项目申报书和推荐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报学院科研处,同时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4月30日前,科研处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审查。

(三)5月31日前,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正式立项项目。

九、项目管理

(一)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要认真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督促,学院也将组织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将撤消立项资格。

(二)立项项目研究完成后,都须撰写研究报告,提供结题所需的佐证材料,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科研处结项验收。

(三)完成结项验收,并鉴定评审为优秀等级的项目成果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四)院级教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为学院科研处(行政楼502),联系人:邵阳阳,邮箱:chuanyikyc@163.com,电话:61718212。

注:本通知与附件同时于2022年1月28日上传至学院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以及“川艺职院”“川艺诊改工作”QQ群共享中,请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附件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docx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2年1月28日

电话:学院办公室:028-61718155      招生就业处:028-617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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