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艺术人才培养,国家艺术基金现面向社会受理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
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重点资助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物、关系到艺术事业传承和长远发展的特殊、急需、紧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
三、申请额度
国家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核定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
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五、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机关法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登记注册、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
行的培训方案。
六、申报数量
同一申报主体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七、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至6月15日截止,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于2025年6月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cykycz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需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管理中心将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九、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工作方案、课程安排、授课教师简介及协议等,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十、监督验收
资助项目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管理中心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处联系。
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1.html